盐城仲裁委员会[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12月19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民事诉讼怎样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怎样提交证据?
信息推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12月19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民事诉讼怎样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怎样提交证据?
位置:首页 >> 仲裁诉讼
仲裁诉讼  
盐城仲裁委员会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30   阅览:
简介

      盐城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经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江苏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于1997年1月22日成立。2002年11月22日依法换届,组成第二届盐城仲裁委员会。
      第二届盐城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11人组成,任期五年。盐城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为仲裁委员会常设机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内设行政联络部、案件受理部和仲裁服务一部、二部,负责仲裁案件和处理日常事务。
盐城仲裁委员会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以仲裁方式受理和独立、公正、公理、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江苏·盐城市迎宾南路33号三楼
邮编:224001
传真:(0515)8361312
电话:(0515)8361203 8360070 8361312
 
 
分享到:
上一条: 延安仲裁委员会 下一条: 玉溪仲裁委员会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