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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30   阅览: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办案收费标准

   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仲裁收费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连云港

市物价局审核(连字030136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具体收取

标准如下:
       一、仲裁案件受理费收取标准
争议金额(元)
  收费比例
    速算数
1000元以下
 100元
 ——
1001-5万元
 4.5%
  100元
50001-10万元
 3.5%
   2305元
100001-20万元
 2.5%
   4055元
200001-50万元
 1.5%
   6555元
500001-100万元
 0.7%
  11055元
100万元以上
 0.4%
  14555元
二、仲裁案件处理费收取标准
案件受理费
应收案件处理费
   速算数
   1000元以下
     200元
    ——
   1001-5000元
案件受理费的20%
     200元
   5000元以上
案件受理费的15%
    1000元
该收费标准自二○○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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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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