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最新更新
 
·买受人的逾期付款责任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效力及一房二卖的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
·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项目经理要有签证索赔意识,否则将
·业主违规,物业公司将有依据起诉
·在办案中怎样证明实际施工人的身份
·离婚房产纠纷
·房屋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赔付标准
信息推荐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项目经理要有签证索赔意识,否则将会造成建筑
·在办案中怎样证明实际施工人的身份
·离婚房产纠纷
·房屋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赔付标准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二手房过户应注意什么?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房产律师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昆山房地产律师网 >> 房屋租赁 >> 正文  
房屋承租人能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15   阅览:
 
2001年3月,万某租赁赵某一间店面经营百货,租期5年,租金9万元,于每年3月10日前交付当年租金18000元。2003年2月,万某因经营不善,将该店面转租给刘某,并由刘某交付了当年的租金给万某转交。2004年初,赵某向刘某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出售该店面,刘某则表示没钱买下。同年4月,赵某将店面出售给罗某,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万某以赵某出售店面未通知自己,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起诉要求确认赵某与罗某的出售店面合同无效。

     本案万某已丧失对诉争店面的优先购买权,其要求确认赵某与罗某出售店面合同无效的请求应予驳回。理由是:万某经出租人的默示同意,将店面转租给刘某,即在刘某与万某之间成立了一个新的租赁关系,万某源于原租赁关系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已转移至刘某享有,故万某实际上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赵某出售店面前已通知刘某,刘某也放弃了优先购买权,赵、罗之间的买卖关系未侵犯万某的优先购买权,应驳回万某的请求。

     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也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关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但我国法律对 承租人已将租赁房屋转租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未作明确的规定。

我国确立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宗旨是:维护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期间形成的依赖关系,特别是居住房屋的依赖关系,体现了社会中的一种基本人权关系;维护承租人对财产的稳定使用的状况,发挥财产利用的最大效能,促进长期投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与收益,形成了与租赁物的依赖关系,而这正是立法赋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藉以稳定承租人与出租人的法律关系、确保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依赖从而维护承租人利益的原因所在。

     经过出租人的同意的转租受法律的保护,在合法的转租中,承租人将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转让给次承租人,在使用收益过程中形成的与租赁物的依赖关系也随之转移,为此,法律基于该依赖关系设立的优先购买权应属转租内涵中的应有之义,即承租人在转租房屋的同时,已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并转移,由次承租人实际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再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分享到:
上一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下一条: 抵押房产的租赁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