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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机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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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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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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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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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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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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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电话:69962999(总机)
邮编:101200
【法院概况】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其前身平谷县人民法院于1949年9月设立,第一任法院院长由县长刘松林兼任。现任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瑞翔。
平谷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负责本院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非诉讼法律文书的执行。全院现共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并按照“两便”原则设立王辛庄人民法庭、峪口人民法庭、大华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东高村人民法庭五个人民法庭,负责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设立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庭、法警大队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法官管理、政治教育、法学理论培训、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研究及后勤服务、警务保障等事务。全院现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及事业编工人156人(截至2005年11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87%。近3年中,平谷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39件,办结22906件,调解结案7994件,调解率达到了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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