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仲裁委员会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在重庆市唯一的仲裁组织。 重庆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 根据国家法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重庆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 经济贸易、房地产、工程建筑、技术转让、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保险、投资融资、海事海商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和一裁终局制度,具有受案范围广,仲裁员素质高,仲裁案件公正、及时、高效、经济等特点。 重庆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 仲裁条款 (适用于签订合同时):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协议 (适用于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因 x x 合同发生争议,现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收费标准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 1000元以下的部分 | 50元 |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按4%交纳 |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按3%交纳 |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 按2%交纳 |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按1%交纳 |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 按0.5%交纳 |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 按0.2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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