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 本委由法律、经贸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主任一人、副主任四人和委员若干人。本委在全国各地及香港、台湾等地区聘请了200余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人士担任仲裁,并根据经济合同、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股票证券和贸易投资等专业设置统一的仲裁员名册。 本委常设办事机构为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下设案件受理部、案件审理部、发展部、行政事务部等内部工作部门,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 本委将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快捷、便利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联系方式: 案件受理部:88395924;88390369-609 案件审理部:88387382;88390369-611 发 展 部:88387383;88390369-605 办 公 室:88394759;88390369-606 电 子 信 箱:hzac@163.com 地 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6楼 邮 编:310005 仲裁案件受理费标准 | 争议金额 | 费率 | 1、1000元以下的部分 | 按照100元交纳 | 2、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按照5%交纳(2550) | 3、50001至100000的部分 | 按照4%交纳(4550) | 4、100001至200000的部分 | 按照3%交纳(7550) | 5、200001至500000的部分 | 按照2%交纳(13550) | 6、500001至1000000的部分 | 按照1%交纳(18550) | 7、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 按照0.5%交纳 |
| 案件处理费标准 | 争议金额 | 费率 | 50万以下 | 受理费的40% | 50万~100万 | 5400元+50万元以上部分*受理费 30% | 100万以上 | 6900元+50万元以上部分*受理费 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