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性质 常州仲裁委员会是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2、建立。 常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江苏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6年8月21日正式成立的我省第一家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迄今已成立了"公证联络处"、"武进办事处"、"市工商办事处"、"溧阳工商办事处"等四家办事机构。 3、组成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从法律、经济贸易、技术等专业领域聘请了100余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人士担任仲裁员,并按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工程建筑、股票证券、贸易和投资等专业设置了统一的仲裁员名册。 4、仲裁介绍 常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据法律、重视合同约定、参考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专利、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质量、工程项目、运输等方面的经济纠纷。 5、设施介绍 仲裁委员会拥有良好的设施和办公条件,设置了专门的仲裁庭、立案室、仲裁员合议室、秘书人员办公室、档案室和法律法规数据库,并实现了对仲裁程序和日常工作的计算机管理,能为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机构设置。仲裁委设秘书处,下设行政管理部、仲裁事务部、研究咨询部。三个部是仲裁委办事机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128号保险大楼18层 电话:(0519)8105033 传真:(0519)8114550 电子邮件:czac@pub.cz.jsinfo.net 邮编:213001 常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单位:元 标 的 | 受 理 费 | 处 理 费 | 合 计 | <1,000 | 100 | 500 | 600 | <5万 | 2,550 (5%) | 500 | 3,050 | <10万 | 4,550 (4%) | 1,000 | 5,550 | <20万 | 7,550 (3%) | 1,500 | 9,050 | <50万 | 13,550 (2%) | 1,500 | 15,050 | <100万 | 18,550 (1%) | 1,900 | 20,450 | <500万 | 38,550 (0.5%) | 2,300 | 40,850 | <1,000万 | 63,550 (0.5%) | 2,800 | 66,350 | <5,000万 | 263,550 (0.5%) | 6,800 | 270,350 | <10,000万 | 513,550 (0.5%) | 12,000 | 525,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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