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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  
淄博仲裁委员会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30   阅览: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标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标准 
1000 元以下的部分  50 元 
1001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4 % 
50001 元至 100000 元的部分 3.5 % 
100001 元至 200000 元的部分 2.5 % 
200001 元至 500000 元的部分 1.5 % 
500001 元至 1000000 元的部分 0.8 % 
1000001 元以上的部分 0.4 % 

另外,按受理费的 15 %收取案件处理费。(每案最低不少于500元)  
      申请人应在立案同时预交仲裁费。如果不预交,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到本会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现金、支票均可,也可以通过银行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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