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表 | 争议金额(人民币) |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 1000元以下的部分 | 100元 |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10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元 以上部分的5% |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2550元加收争议金额50000元 以上部分的4% |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 455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00元 以上部分的3% |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7550元加收争议金额200000元 以上部分的2% |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 13550元加收争议金额500000元 以上部分1% |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 1855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000元 以上部分的0.5% |
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处理费表 | 争议金额(人民币) |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 1000元以下的部分 | 50元 |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10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元 以上部分的2% |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1080元加收争议金额50000元 以上部分的1.5% |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 183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00元 以上部分的1.25% |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80元加收争议金额200000元 以上部分的0.5% |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 4580元加收争议金额500000元 以上部分0.3% |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 6380元加收争议金额1000000元 以上部分的0.2% |
表中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
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未确定的,由本会根据争议所涉及权益具体情
况确定预收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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