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昆山劳动合同
·离婚协议书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商品房购销合同
·劳务协议(兼职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信息推荐
 
·商品房购销合同
·测绘合同
·工程保证契约书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的使用说明
·国际BOT投资合同格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2)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解读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合同范本 >> 买卖合同 >> 正文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4   阅览:
(GF-96-0154)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 
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 │数量│   质量(%)       │单价│总金额│ 
│ 种类 │名称│单位 │  ├──┬──┬───┬───┤(元)│(元) │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 
│材料│    质量(%)     │计量│数量│提供│亩用量│单价│总金│ 
│品名├──┬──┬───┬──┤单位│  │日期│   │(元)│额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 
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 
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 
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电话:       │电话:      │ 经办人:   │       │ 
│电挂:       │电挂:      │       │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分享到:
上一条: 连续性商品交易契约书 下一条: 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