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王××,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白××,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兹双方因意见不合,自思难以白头偕老,协议离婚,特订立离婚条件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一、自本离婚协议书签立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二、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中育一女二子,于协议离婚后,王×强之扶养监护权利归女方行使,王×莉、王×国之扶养监护之权利归男方行使,但双方保有随时前往探视之权利。 三、女方于离婚后,双方只债权债务关系鹰自行清理,与他方无涉,双方均不得对他方为任何主张或请求。 四、双方应协同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及户籍迁出登记等有关手续,各不得借故刁难不办。 五、以上条件系双方基于自由意识下充分了解后喜悦签字,日后不得异议或反悔。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使用说明: 一、若子女归女方监护,可向男方请求扶养费。如:“甲方愿意每月负担抚养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 二、关于离婚时财产之分配与取得,亦得在协议中规定。如座落**区××号之土地一笔,归×方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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