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畜产品买卖合同[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更多
·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
昆山劳动合同
·
离婚协议书范本
·
建筑安装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
商品房购销合同
·
劳务协议(兼职合同)
·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
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信息推荐
更多
·
商品房购销合同
·
测绘合同
·
工程保证契约书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的使用说明
·
国际BOT投资合同格式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2)
热点信息
更多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解读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合同范本
>>
买卖合同
>> 正文
禽畜产品买卖合同
【字号
大
中
小
】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4 阅览:次
订立合同双方:
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
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
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
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
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
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
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
物总值的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
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
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
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
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
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
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1-20%的
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
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
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
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
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
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
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
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
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
)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分享到:
[
在线提问
]
上一条:
水果定购合同
下一条:
西瓜产销合同
相关信息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页
】【
收藏本页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
】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
点击看地图
)
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