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普通22)[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昆山劳动合同
·离婚协议书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商品房购销合同
·劳务协议(兼职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信息推荐
 
·商品房购销合同
·测绘合同
·工程保证契约书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的使用说明
·国际BOT投资合同格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2)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解读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合同范本 >> 借款合同 >> 正文  
借款合同(普通22)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4   阅览:
借款抵押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 
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 
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 
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 
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 
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 
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 
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 
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 
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 
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 
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 
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 
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 
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 
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 
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 
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 
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 
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 
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 
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 
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分享到:
上一条: 借款合同(商品房开发1) 下一条: 借款合同(普通21)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