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托运单(铁路)[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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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托运单(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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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12-1 阅览:次
┌──────────────────────────────────┐
│ ┌──────┐ │
│ 铁路局 │包裹票号码 │ │
│ ├──────┤ │
│ 包裹托运单 │ │ │
│ └──────┘ │
│注│1.除包裹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发货人填写│
│ │ 清楚。 │
│意│2.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立│
│ │ 方米。 │
│事│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和限制运输物品│
│ │ 。均不得按包裹托运。 │
│项│4.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发收货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 │5.个人托运人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
│ ,由旅客或发货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
│ 19 年 月 日 │
├───┬───────┬───────┬──────────────┤
│ 到站│ 站 │ 经由 │ 站 │
├───┼───────┴───────┴───┬──────────┤
│ │单位、姓名: │ 电话: │
│发货人├───────────────────┴──────────┤
│ │详细地址: │
├───┼───────────────────┬──────────┤
│ │单位、姓名: │ 电话: │
│收货人├───────────────────┴──────────┤
│ │详细地址: │
├───┼────┬────┬────┬────┬────┬─────┤
│顺号 │品名 │包装种类│ 件数 │实际重量│声明价格│ 记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单位、姓名: │电话: │
│ 发货人 ├──────────────┴──────────┤
│ │详细地址: │
├────────┼──────────────┬──────────┤
│ │单位、姓名: │电话: │
│ 收货人 ├──────────────┴──────────┤
│ │详细地址: │
├────────┴─────────────────────────┤
│ │
├────────┬──────────────┬──────────┤
│ │单位、姓名: │电话: │
│ 发货人 ├──────────────┴──────────┤
│ │详细地址: │
├────────┼──────────────┬──────────┤
│ │单位、姓名: │电话: │
│ 收货人 ├──────────────┴──────────┤
│ │详细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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