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供委托培训用)[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公司律师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四维刊物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昆山劳动合同
·离婚协议书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商品房购销合同
·劳务协议(兼职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信息推荐
 
·商品房购销合同
·测绘合同
·工程保证契约书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的使用说明
·国际BOT投资合同格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2)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解读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合同范本 >> 其他合同 >> 正文  
委托合同(供委托培训用)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11-24   阅览:
订立合同各方:
培训单位:____学院(或学校),以下得称甲方: 
委托培训单位: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受培人员的质量,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为社会广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辞,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丙方的授课内容,应按照教育部对同类本科生(或大专、中专生)所规定(部属学校按其系统的有关规定)的科目、学时安排,不得降低对丙方的要求。甲方对丙方在样期间的德、智、体发展情况,应于每学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详细介绍。 
第二条 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方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评为"差"等、学期内有三门功课不及格,一年之内有两门功课补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权劝其退学或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 甲方负责丙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奖学金第学期评定一份,分一、二、三等,具体评定和发放方法、标准,按甲方的统一规定输。 
第四条 乙方承担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奖学金费。学费每人第学期____元,其它费用每人每学期____元。丙方的以上费用,乙方应于每学期学生报到时直接汇到甲方,或由丙方带交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丙方工资(标准工资加地区生活费补贴,不发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规定每天补助丙方的生活费____元(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费和代伙费。丙方节假日回家的来回路费,乙方按规定给予报销。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离甲方两公里以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按月发给交通费补贴。 
第六条 乙方要加强对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经常了解丙方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如发现丙方有问题,应及时配合甲方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 丙方学习结束,经甲方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乙方应根据丙方所学专业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体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条 丙方必须自学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与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从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三好学生。"丙方如违反校规校纪,要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处理。丙方如中途退学,或被甲方劝其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应承担向甲方交付的各项费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责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条 丙方学习结束经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必须到乙方单位工作,一般在____年内不得提出调离乙方单位。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出,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丙方如毕业后不回乙方单位工作,或回乙方单位工作不到____年要求调离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工资。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学习期满毕业后自选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教育局……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学院或学校(甲方):____(公章)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盖章) 
电话:____        职务:____ 
银行帐户:____      电话:____ 
  银行帐户:____ 
丙方:____(盖章) 
   ____单位职工或干部 
   ____ 年  月  日订 
 
分享到:
上一条: 委托培训合同 下一条: 委托合同(供委托动产拍卖用)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