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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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8-4-16   阅览:
答:“社会公益、道德义务”包括救灾、扶贫、资助贫困学生、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环保等社会公共事业兴建公益设施或者捐款等。
  赠与行为本身是一种施惠活动,其前提是自愿和无偿。但赠与人一旦与受赠人达成赠与合同,这种行为就成为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保护。对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为了维护这类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完成道德义务,《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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