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最新更新
 
·知识产权局承认曾批准废皮革提取食
·外观设计的创造性
·解读专利授权的新颖性
·合作完成、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
·专利的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及其界
·中国专利包括哪些种类?
·什么是“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
·在公告期内的商标是否可以提交撤回
·香港注册的商标在内地申请注册有优
·变更商标代理人,变更费是多少?
信息推荐
 
·什么是“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驰名
·在公告期内的商标是否可以提交撤回申请?
·香港注册的商标在内地申请注册有优先权吗?如
·变更商标代理人,变更费是多少?
·使用盗版软件属不属于商标侵权?
·200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著作权案例要点及评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说明书及摘要撰写的基本要求
·“情节严重”的侵害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昆山知识产权律师网 >> 商标 >> 正文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9-8-20   阅览:
 

商标权的使用许可分为三种: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个被许可人使用,自己也放弃商标使用权的商标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作为商标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签订排他使用许可合同,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根据这种许可使用方式,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可以同时使用一个注册商标,在市场上进行竞争,分享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所产生的利益。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案件时,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追究商标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分享到:
上一条: 如何确定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 下一条: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否必须在商标局进行备案?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