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盗版软件属不属于商标侵权?最近某视窗接到网吧业主投诉,该区工商局以网吧电脑属性中出现微软公司注册的"windows"商标,属于"商标侵权"为由,罚 款1-3万元。业主们认为他们确实使用盗 版"windows",但其性质应当是"著作侵权",工商局以"商标侵权"出面罚款有些牵强。对此,该区工商局东门工商所林副所长表示,今年8月初,微软公司与琼山工商分局取得沟通,要求对辖区内网吧使用"windows"软件,存在的商标侵权 进行查处。分局 经过调查取证,及与微软公司进行核实,认为辖区内网吧所使用的盗版软件存在对微软公司"windows"、"microsoft"商标的侵权。 对其定性为商标侵权的依据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 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 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工商部门称:罚款只少不多,该区副所长称,在查实并认定辖区网吧存在商标侵权后,分局要求网吧业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依据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目前,该区工商分局实际罚款标准是,100台电脑左右规模的网吧罚款8000元,规模更大的网吧罚款1万多元。林副所长称,由此可见,实际罚款数额较法规规定的上限是偏低的。东门工商所辖区共有10家网吧,已有6家缴纳罚款结案。 网吧业主:不侵犯商标,侵犯著作权 对于琼山工商分局的定性和处罚,该区某网吧负责人表示不认同。他认为,使用盗版软件虽然不对,但其行为应当是侵犯了著作权,工商部门这一做法,有从网吧市场分杯羹之嫌。 北京墨泰法律集团首席法律顾问齐晓峰表示,对于工商部门的这种做法,在理论上进行认定的时候正如对民事行为的多角度认定原理一样,同一民事行为多部法律调整,所以,不能单纯的主张使用盗版软件 只属于著作权侵权,这确实也要看举报人所主张的权利是什么,以及提供了哪些合法权益的证据。所以,严格的讲,本案又牵扯出了另外一个问题:行政处罚行为程 序合法。即:作为工商部门,需要完整的展现案件处理全部过程/材料,包括举报人的主张已经提供的证据,才能认定工商部门的认定属于依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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