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绍兴仲裁委员会是绍兴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组建,并于1996年8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全市唯一的民事、商事合同仲裁机构。 绍兴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依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而发生的案件(包括涉外案件),通过调解或裁决、公正及时解决争议。绍兴仲裁委员会现聘有各行业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员193名,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可选定自己所信任的仲裁员办理案件。 绍兴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十一人,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鸣皋兼任,委员会设日常的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费的收取、文书送达、法律咨询等日常事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位于绍兴市人民中路528号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654482,8600894,8645735 8654264 电子邮件:zjsxac@mail.sxptt.zj.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