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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  
襄樊市仲裁委员会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30   阅览:
简介
  
  襄樊仲裁委员会是襄樊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经湖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襄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公平、合理、及时地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襄樊仲裁委员会郑重聘请100余名法律、经济、贸易、金融、涉外等领域知名的教授、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律师和在仲裁、审判、经济管理等工作中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专家型人员担任仲裁员。组建了襄樊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襄樊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仲裁案件。仲裁协议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襄樊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襄樊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襄樊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一律平等,都有充分的机会陈述各自的观点和主张,并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代理仲裁事务。
  仲裁庭分为独任制或合议制,都可以通过仲裁与调解方式的灵活运用,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的独特优势,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促进和解,有利于增进当事人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拓展经济交往。
联系方式: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荆州街73号
电话: (0710) 3556020
传真: (0710) 3556020
电子邮件:xfac@xfac.org
 
 
 
仲裁费收费标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纳
200,001 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纳
500,001 元1,000,000元的部分
按0.5%-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0.25%-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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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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