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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的法律特征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9-9-15   阅览:
 <--正文-->域名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标识性 
  域名的设计与使用初衷是为了用识别性标记来区分网络上的计算机,以方便网络寻址和信息传输,故标识性应为其基本特征之一。商与商标标识性的显著性要求不同,域名的标识性是计算机识别,只需存在细微差别即可,有较强的技术性特征法。 

  二、唯一性 
  域名的唯一性是绝对的、全球性的,这是由网络覆盖的全球性和网络IP地址分配的技术性特征所决定的。商标、商号等传统标识可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主体拥有相同标识的情形,域名的唯一性则不因行业、商品等的不同而有任何不同。 

  三、排他性 
  域名的排他性是其唯一性的延伸与保证。在任一个注册机构注册的域名均具有全球的通用效力,同时,先申请先注册的域名注册原则保证了一个域名只能被成功注册一次,这些使得域名必然产生全球范围内的排他性。 <--分页开始--><--分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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