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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最高法院”今日将裁定是否续押陈水扁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9-10-9   阅览:
据台湾媒体及中通社消息称,陈水扁家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给款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台北地院九月十一日宣判扁案,陈水扁、吴淑珍遭重判无期徒刑,全案十三被告均有罪,原订于二十三日将全案移审高院,因二十一日被告马永成、林德训委任律师至台北地院紧急阅卷,二十二日下午阅卷完毕,移审时间因此延到二十四日。

  81位法官抽签分案

  高院接案后,将由九十一名法官扣除院长、发言人及力霸案三位承审法官与重病、届退休等共十人,由八十一位法官参与分案抽签,分案完毕后,高院会立即举行移审庭,决定是否让扁停押。台湾高检署三位检察官两周以来已详细阅读相关卷证,准备在陈水扁延押庭上应战。

  据了解,高院已另辟候审室,供扁移审到高院时使用,并重新规划押解扁出庭的路线,让扁走法官通道,可隔绝与其它人犯及民众接触机会,确保扁的安全。据透露,高院除已要求移审当天所有法警非必要不得休假外,台北市警方为避免民众滋事,将至少动员一百五十名警力维持秩序。

  检辩双方均提上诉

  扁案一审判决后,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都上诉,而马永成、林德训也认为自己没贪钱却被重判,坚持上诉,还有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诠庆也上诉。至于特侦组因原审判决就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蔡铭哲、郭铨庆、陈致中、黄睿靓等七人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洗钱防制法两罪间,认有牵连犯之的裁判上一罪关系部分,适用法则不当因此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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