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解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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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解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字号 】  录入:昆山律师   更新时间:2010-11-4   阅览: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用人单位先行提出解除)、第九十七条(过渡期安排);
二、法律解读
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不区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提议人,一概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区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提议人而对经济补偿作出不同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依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但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议协商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议协商解除合同的,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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