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使用哪国语言文字?[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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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使用哪国语言文字?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8-10-8   阅览: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用本国语言、文字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不能有任何变通。这既体现维护国家的尊严,又表示法院行使司法权的严肃性。外国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人民法院可以提供,以方便外国当事人进行诉讼,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由于提供翻译是当事人自己的要求,所以翻译费用由其承担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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