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最新更新
 
·交通部:今年中秋节视同国庆高速路
·浅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理解与
·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项目详细列
·苏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
·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获通过 明确“精神
·乡政府行政违法 企业家申请500万国
·公路管理所为保路限通行 无奈停运司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
信息推荐
 
·交通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项目详细列表
·苏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日评定标准
·试析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中相关责任主体问
·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小学生砸伤同学 学校未完全履行管理义务担责2
·黄碧连诉集美大学及周华平校园伤害案
·一起学生伤害事故的判决书
·学生上房顶晾衣致残 学校擅搭违章建筑赔偿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损害赔偿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损害赔偿律师网 >> 人身伤害 >> 正文  
江苏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字号 】  录入:昆山律师   更新时间:2010-10-21   阅览:

江苏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

27374(半年1368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80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97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357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328

住院伙食补助费

15元/天

附:苏高法电【2009】69号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8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8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80元     【51.17元/天,1556.7元/月】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1978元     【32.81元/天,998.16元/月】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357元     【20.16元/天,613.08元/月】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328元     【14.60元/天,444.00元/月】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00九年二月四日

 
分享到:
上一条: 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下一条: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日评定标准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