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昆山律师在线咨询-昆山法律顾问网-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律师服务
|
仲裁诉讼
|
合同律师
|
婚姻家庭
|
损害赔偿
|
行政法律
|
税务律师
公司律师
|
知识产权
|
刑事律师
|
金融律师
|
法律解读
|
网上法庭
|
法界人物
|
律师黄页
|
法律博客
劳动律师
|
房产律师
|
法律法规
|
法律百科
|
法律论文
|
人才交流
|
四维刊物
|
休闲法律
|
在线咨询
最新更新
更多
·
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
网络与法制:虚拟与现实的对话
·
“网络法”的研究与完善
·
美国互联网商务立法概况和基本特点
·
网络法规新动向
·
DMCA美国千禧数字版权法
·
电子商务规范的定义与作用
·
世界各地电子商务立法概括
·
中国安全电子印章管理应用系统简介
·
资产证券化的业务与投资机会
信息推荐
更多
·
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
世界各地电子商务立法概括
·
中国安全电子印章管理应用系统简介
·
了解新的金融产品ETF和LOF
·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
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产权证件
·
房屋他项权利证
·
房屋共有权保持证
·
住房公积金用途
热点信息
更多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法律百科
>>
刑事行政
>>
刑事法律
>> 正文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字号
大
中
小
】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2008-10-8 阅览:次
★罪名所对应的法条★
第369条、《(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三、在刑法第36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连接★
[旧刑法] 第369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理 解★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处 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五)第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分享到:
[
在线提问
]
上一条:
枉法仲裁罪
下一条:
开设赌场罪
相关信息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页
】【
收藏本页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
】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
点击看地图
)
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