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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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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10-8 阅览:次
想在国内离婚的一方或双方,因故无法回国办理离婚,可以全权委托中国律师代为办理。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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