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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五年内转手全额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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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9-15 阅览:次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宣布延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收时限,将原定2年的征收期限延长至5年。这是在今天下午九部委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透露的。
《意见》称,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调整后,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将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侯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后的营业税将在今年的6月1日正式实行。
此次调整,是国税总局自去年五月份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后又一次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房价。据中原地产宫萍介绍,去年5月,政府公布将在6月份实行新的营业税征收办法,加上宏观调控的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很大”,据统计,在新政正式实施前的一个月内,中原地产二手房交易量陡升,超过了7700套,达到波峰,而在政策实施后的7月,交易量顿时下跌到5月份的一半左右。直到8月份才缓慢上升。但是去年征收营业税的效果持续时间并不长,9月份二手房回暖,进入2006年二手房的房价和交易量都大幅度提升。
针对营业税的征收年限调整到了五年,业内部分人士认为会加剧供求矛盾,北京交易信息网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1-4月份,在所有二手房成交量中,二手商品房的成交量占到57.1%,已超过公房的成交量占比,链家地产市场部总监金育松也给出了“链家地产”的统计数据:5年内转让的存量房占到了总房源量的48%,“在目前北京市刚性需求占主导的形势下,政策出台后即直接执行,二手房供给的进一步减少会使得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
国税局此番调整会对市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给出的分析并不乐观,会“增加交易成本,有可能导致房价上涨”。中原地产的宫萍解释说,营业税征收期限上调,把一部分原本属于免征营业税范围的房屋,重又划入税费征收行列。对于拥有房源的业主来说,无疑是加大出售成本,减少利润获得。为了不减少业主自身的收益,部分有意出售的业主势必会把这部分增加支出转嫁给购房客户,相当于变相地提升了房屋价格。金育松也举例说:去年实施营业税来看,购买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二手房中,有近80%的房产出售者将税费转嫁到了房价里,这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房价的进一步上涨。
与去年调整营业税不同的是,此次调整信号自今天发布至6月1日正式实行,之间仅有三天时间供市场调节,对此,金育松在此前的采访中曾表示去年政府只留给市场一个月的反应时间过短,营业税调整对市场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应看调整后的营业税在出台与执行之间是否有一个充分的缓冲期。现在政府留出如此之短的“缓冲期”,对现有的5年内房产,已有出售意愿的业主不能够将其尽快释放到市场中,使得北京市二手房市场供需比1:5的卖方市场现状难以缓解。
对该政策持乐观态度的主要是中国税网的税务专家李晓兰,她认为征收期限改为五年后“会比两年更有效”,政府此举势必会打击投资性购房的比例,通过抑制投资性需求来影响房价。在被问及为何去年的税收调节没有起到预计效果时,李晓兰表示主要原因是“征管不利”,要保证此次调整的效果“应该加强税收的征管”。
事实上,针对此次调整主要是转让环节中的税费调整,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尹中立认为只是权宜之计,接受采访时,尹中立表示此次的调整和去年的政策“大同小异,本质上没有区别”,主要的效果是对投资者心理上造成压力,最后的效果难以预测,要解决房价过高问题还是应该在持有环节增税——即增收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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