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是商品房.在镇上买的.合同还在,购房收据丢失. 答:房屋产权证办理
【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 业主身份证 ● 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 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 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 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 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 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 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 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 按揭业主必须委托我公司办理,非按揭业主向我公司借取其余两份合同后, 自行往国土局办理房产 证及缴费; ● 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 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 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 按揭业主委托我公司办证需缴手续费300元/户; ● 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 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