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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房屋办理手续问题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15   阅览:
问:现预出售房屋一套,房主是我的母亲,半年前母亲去世,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样来办理房屋出售手续,需要有什么特殊的事项?
答:你首先要办理产权继承手续,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凭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产权证办至你的名下才可以出售.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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