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最新更新
 
·买受人的逾期付款责任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效力及一房二卖的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
·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项目经理要有签证索赔意识,否则将
·业主违规,物业公司将有依据起诉
·在办案中怎样证明实际施工人的身份
·离婚房产纠纷
·房屋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赔付标准
信息推荐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
·牛某与昆山时代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项目经理要有签证索赔意识,否则将会造成建筑
·在办案中怎样证明实际施工人的身份
·离婚房产纠纷
·房屋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赔付标准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二手房过户应注意什么?
热点信息
 

·没有任何信息
位置:首页 >> 房产律师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昆山房地产律师网 >> 物业服务 >> 物业管理职责 >> 正文  
物业管理服务分级量化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出台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9-8-6   阅览: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了明确的量化指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日前出台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印发该《标准》的通知中说,《标准》将作为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

  《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每一服务等级都从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服务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对服务等级一级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内容和标准包括: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等。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通知中说,《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该标准。

 
分享到:
上一条: 小区内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下一条: 没有了
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点击看地图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