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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07-9-15   阅览: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口,且至少一名成员取得本市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且申请家庭必须领取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连续六个月以上;

3、家庭现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符合上述条件的烈军属、劳动模范、残疾人家庭优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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