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最新资讯
|
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
|
工资报酬
|
劳动保险
|
劳动保护
|
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
劳动合同范本
工伤鉴定
|
工伤赔偿
|
工伤待遇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劳动诉讼
|
劳动法讲解
|
劳动法规
|
劳动案例评析
最新更新
更多
·
跳槽莫忘依法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
企业将劳动合同丢失后劳动者主张双
·
企业非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
·
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
女工擅自脱岗家门口遇车祸 法院认定
·
补偿金、赔偿责任、法定其它赔偿一
·
补偿金一览表
·
十五、劳动合同终止法律实务
·
十四、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实务
·
十三、企业的裁员与放假法律实务
信息推荐
更多
·
跳槽莫忘依法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
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
补偿金、赔偿责任、法定其它赔偿一览表
·
补偿金一览表
·
十五、劳动合同终止法律实务
·
十四、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实务
·
十三、企业的裁员与放假法律实务
·
十二、非法用工赔偿法律实务
·
十一、因工死亡赔偿法律实务
·
十、工伤处理法律实务
热点信息
更多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七:过渡条款的规定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程序
·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工伤认定标准和待遇
位置:首页 >> 劳动律师
位置:
昆山律师网
>>
昆山劳动律师网
>>
劳动诉讼
>> 正文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指南
【字号
大
中
小
】 录入:
Admin
更新时间:2007-10-9 阅览:次
一、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举证指南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三、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分享到:
[
在线提问
]
上一条: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下一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两个问题
相关信息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页
】【
收藏本页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
】
法律咨询:叶怀静主任律师
联系电话∶ 13914965048 传真 0512-50103172 邮编 215300
邮箱∶yelawyer@126.com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98号帝景大厦1502-1505室(
点击看地图
)
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
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