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企业劳动 合同书(短期)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np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