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保证书
本人 经 (以下称: )同意离职,并已由 付清本人任职期间所有工资,根据本人进 时双方所签定协议及《劳动法》第22条之规定,本人保证在离职后决不泄露任职期间所知悉的一切 作业内容,离职后,本人在外的一切言行均与 无关,如有签定聘用人员保密合约保证在离职后 年内不从事或受聘于与 相同性质之行业。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并赔偿给贵厂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保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