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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资管理法律实务
【字号 】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11-12-10   阅览:
 

薪资管理的要点与技巧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有权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但在实践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  工资栏目的设定

企业可自行确定工资栏目,但根据工作时间、性质的不同,至少应在栏目中能体现8小时正常工作所得的收入与8小时以外加班的收入。有些企业对于劳动者加班的收入以超产奖励(奖金)或工作津贴等形式发放,而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往往否认企业已经发放了加班工资,造成处理上的被动,应当引起注意。

二、  最低工资标准

1、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以上含义包括几层意思:

2、最低工资指当月正常全勤的收入,不是特指基本工资或底薪等某个栏目。

3、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即加班工资应在最低工资标准数额以外发放。

4、不包括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的相关技巧

1)先考虑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再考虑发放伙食补贴。例:某企业发放职工工资900元,但栏目中体现伙食补贴为100元,以此操作,变成正常工资标准为800元,没有达到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如果栏目中名称不体现为伙食补贴,则900元的工资发放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2)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可以从最低工资中扣除。                       

三、奖金的设置

奖金是否发放,属于企业的自主权。但如果企业决定发放奖金,则必须征询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制定分配方案。简单理解就是:要么不发,发就必须规范。特别是年终奖的发放,必须对发放对象进行明确,否则会招致中途离职人员回来索取奖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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